人大法学院副院长杨东:任何创新都该结合国家监管区块链
如果用传统监管行不通,我们就要给监管层新的概念体系,否则按照旧的法律看区块链创新和区块链模式的话,一看就是违法。
10月8日,“海南自贸区(港)区块链试验区”在海南省澄迈县海南生态软件园正式授牌,此次授牌标志着海南拉开了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序幕。火星财经对本次大会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
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发表了题为“制度和产业创新”的演讲。
主要观点如下:
1.我们应该将海南打造成全球的区块链自由贸易岛、区块链领域的开曼群岛,让全球公司可以在海南省登记注册,这将为海南带来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贸易,不光对于海南,对于中国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利好。
2.任何的创新必须跟当前国家政策法律充分融合起来,即便做突破创新也是通过监管正规化的模式来加以突破。制度创新,是产业的创新,如果没有在制度层面的创新发展,恐怕也很难在产业落地层面有所推进。
3.区块链制度层面的最大意义在于可以用底层技术推动制度变革。制度层面完全可以提出一些新的概念、新的理论体系,从而可以推动新的立法。
以下为演讲精要,由火星财经(微信:hxcj24h)整理,未经本人确认: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科技创新,走在了世界前列,我们的监管立法也在积极的推进。在支付宝、蚂蚁金服等相关的中国金融创新过程中,我们发现最大的问题是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概念体系,才能指导监管、指导地方政府、指导立法。所谓“名不正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所以区块链领域需要构建更多相对准确的概念理论体系。区块链技术要在各个领域得到更好的应用必须跟国家的监管政策结合起来。区块链技术由工信部科技厅负责,但是区块链技术涉及的很多数据安全相关内容受到中央网信办高度重视。
一、制度创新,是产业的创新
如果没有在制度层面的创新发展,也很难能够在在产业落地层面有所推进。我们这一波区块链的发展,包括去年ICO的发展,实际上就是沿着众筹金融理论的发展。科技发展需要融资,如果你不给它合法合规的渠道,必然会有一种非法的渠道出现。合法化的正规渠道确保科技创新、企业创新可以有好的途径和方法。
区块链在金融创新有所突破的时候,是一个什么样的制度,这个制度跟传统股票、传统银行有什么区别?如果没有区别就按照传统证券金融来管。如果用传统监管行不通,我们要给监管层新的概念体系,否则按照旧的法律看区块链创新和模式的话,一看就是违法。所以,我们需要一个全新的概念理论体系帮助政府跟监管认识到区块链背后的价值。
《大数据区块链金融:贵阳的实践与思考》是我给贵阳写的一本书,当年中科院的老师希望把区块链技术应用到众筹场景。互联网金融众筹给区块链提供了非常好的应用,因为在互联网金融场外包括P2P,缺乏信用体系、可信资产和可信的交易,区块链技术如果可以解决这些问题,让中国的信用体系有所改进的话,我们的场外市场、融资和交易就会变得更加容易。
区块链实际上是生产关系的变革,很多时候是规则法律。我在8月参加了海南省商事登记管理条例草案讨论工作,两天会议让我发现,海南省的第一个落实自由贸易港的条例存在很多的不足。我当时建议应该将海南打造成全球的区块链自由贸易岛,区块链领域的开曼群岛,让全球公司可以在海南省登记注册。全球很多企业可以在海南注册,必将为海南带来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如果全球的公司企业愿意在海南登记,让海南真正的成为全球数字区块链数字经济领域第一个或者最大的一个登记自由岛,不光对于海南,对于中国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利好。
总书记把海南作为二次改革开放的一个桥头堡,类比于深圳,必须有拳头、有亮点,有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创新,特别是在杨总提到的人的全面解放、制度的全面改革与创新,必须要有新的突破。所以第一建议就是,把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房地产包括社保都可以在链上登记,包括像范冰冰事件的非法偷税漏税事件都可以有效的解决。所以,国家必须建立法律监管体系,通过这个监管体系可以得到比较好的国家级模式。
二、制度创新、人的全面解放怎么样做?
我们可以将总书记提到的数字经济和“一带一路”两大战略结合区块链在海南落地。10月30号,人民日报举行一个“一带一路”的重要峰会就是讨论“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如何在区块链环境下更好的发挥作用。各个地方如果把区块链与数字经济、“一带一路”完全结合起来,特别是海南在全球建立自由贸易岛提出数字贸易的概念理论,把“一带一路”、数字经济通过海南的数字贸易比较好的能够结合起来,那在跨境电子商务、数字贸易和大数据区块链包括数字资产交易所等我们都可以进行探索。海南在探索新领域的发展方面,决心跟机遇是存在的,而且我们可以跟比尔教授提到的数据产权保护还有原创性上做一些开发,包括数字丝绸之路还有人才培养等方面。
对于金融领域的结合,去年底我配合央行所长做了一个法律数字货币的研究,海南法定数字货币国家级方面也可以做一些探索。面向全球数字贸易岛,面向全球的数字资产包括数字货币特别是稳定币等等,海南可以积极的研究探索。我们知道澳大利亚有非常好的金融政策和金融环境,绝对不会出现我国上半年出现的一种币圈币改这样的乱象,出现这些乱象主要原因是我们缺乏一个准确的概念还有理论指导,因为币改完全跟我们提出的实体经济违背了,毕竟发币跟当前法律是违背的。我们任何的创新必须跟当前国家政策法律充分融合起来,即便做突破创新也是通过监管正规化的模式来加以突破。
我们帮助四川省起草了第一个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其中包括监管一些数字化的措施,四川省非常重视,这个条例也正在酝酿,我们建议海南省完全可以起草一个地方的金融领域条例,或者说一个办法、地方数字资产领域条例、数字资产交易办法、一个小的领域一个地方的条例。既然总书记要求我们海南进行制度创新,你拿什么制度创新,我想这个区块链数字资产交易恐怕是一个突破,一个方向。
三、海南的商事登记必须有创新,必须要结合区块链
海南的商事登记必须有创新,必须要结合区块链,否则商事登记条例出台落后了就无法跟全球其他的地区国家进行竞争。海南要竞争必须是建立在区块链技术基础之上的商事登记,才能够体现出来总书记所要求的制度创新、人的全面解放,因为只有进行一个工商税务社保不动产的登记,才能把数据真正的打通。包括海南省在内的所谓政府数据共享、政府数据平台其实都是空的,没有真正实现政府内部的数据互联互通。怎么样能够做到?必须通过区块链,必须通过法律体系才能解决政府数据的内部的互联互通的问题,才能把资产股权上链,才能实现数据的可信。数据可信可以带来人的可信。
所以,工商总局包括地方人大完全有理由率先建立地方条例,这应该是海南当前最能够有所作为的地方。所以,海南正好赶上了伟大的时代。海南率先可以有所布局突破,这是时代对于我们的要求。这个时代要求新能源新技术需要新的组织方式包括金融制度的突破,区块链本身具备的三个属性就是可流通、可证明、参与者可以进行利益共享,这是区块链最大的价值利益。
区块链制度层面最大意义在于可以构建一个底层技术推动制度变革。共票概念具备了股票、粮票、钞票三票合一的功能,具备股票的分红属性又具备全球可流通的货币属性。日本已经通过立法承认比特币一个支付工具,日本金融厅跟人民央行建立了非常紧密的合作,所以我们制度层面完全可以提出一些新的概念、新的理论体系,从而可以推动新的立法,否则你拿旧的东西解释法律是不会推动改革的。
Token并不足以表达区块链的价值。中国的应用场景比其他地方多得多,中国应该原创的概念理论。今天用的大部分词是日本人一百年前翻译的西方概念理论,几乎没有中国原创的概念理论,中国已经到了提出原创概念理论的时候。他们开玩笑说我的数字文明理论说不定两年后能拿诺贝尔经济学奖,说不定火币集团可以成为全球伟大的公司。但是我们首先要有理论概念,要有中国原创的逻辑体系去解释这个新技术所带来的伟大变革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变革,会带来什么样的一个社会,是什么样的一个新的人类的文明。
有新的概念理论体系才能推动政府政策和法律的实行。政府支持创新,但是政府缺乏能力,所以通过制度创新才能够将改革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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