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imer:加密经济管理的局限性区块链

medium 2018-09-15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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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实情况是,“证明”个人的经济风险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在这个系统外部获得的收益或亏损可能比在内部更多。

最近,Vitalik 声明,委托权益证明(Delegated Proof of Stake,简称 DPOS)导致了财阀统治(由富人治理的政府)。接着,他表示支持由加密经济来管理,即通过经济激励制度和密码学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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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alik,欢迎我们的新型超人工智能-

我毕生的使命就是在寻找加密经济的解决方案,为所有人提供生活、自由、财产和公正的保障。本质上,Vitalik 和我都在努力达到一个相同的终极目标:构建一个贪污腐败最小化,民主自由最大化的社会。而主要区别在于我们的基本假设不同。

我的工作基于三个不容置疑的前提:

绝大多数人都有美好的愿景;

你无法举出反证;

不存在封闭的经济体系。

Vitalik 做的是寻找一个加密经济的黑箱,假设你不能依靠权益(财阀)或个人(民主)来投票。这个黑箱会对有益的输入分配糖果,对有害的输入施以电击。这个前提说明了如果我们只将正确的算法放入盒子里,人就可以摆脱富人的统治。Vitalik 这是在寻找会传说中的 Dues ex Machina(天外神兵)来拯救人类免受贪污腐败带来的伤害。

而我是从另一方面着手,那就是创造供竞争团体使用的工具,且这些团体中至少有 2/3 的成员是诚实可信的。我相信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事实上,团队在成长过程中诚信的形象维持得越好,团队的规模就会越大。反之,团队越腐败就越快灭亡。为自由市场创造工具去竞争,确保开放经济系统的真实性,这才是真正去中心化的基础。

作为广播电台的区块链

区块链可以被视为世界上每个人都可以订阅和记录的广播电台。在这个广播电台,任何人都可以播放经过加密的声明,然后每个人将通过确定性状态机来处理声明的内容以达成共识。

我们所面临的挑战是确定哪些广播电台是值得我们关注的,谁来播放,以及什么时候播放。

比特币和以太坊使用的工作量证明系统依赖于最大功率的发射器。最有钱的那些人能够覆盖掉其他人的广播,而那些无法获得物理资源(发电机和输电塔)进行广播的人必须从拥有资源的人那里购买广播时间。因此,那些拥有 51% 发射器资源的人可以阻碍拥有另外 49% 资源的人。这就是财阀统治。

权益证明系统根据每个人拥有的代币数量(即“权益”)给予其相应比例的广播时间。虽然这样就无法使用大型发电站来覆盖其他人的信号,但仍需要你能够全天候操作你的发射器,做到按时播放。那些没有技术能力操作发射器的人必须从有能力的人那里购买广播时间。因此,拥有 51% 权益的人可以无视拥有 49% 权益的人。这还是财阀统治。

在委托权益证明系统中每个权益持有者都有权利投票选出代理人来操控发射器。该投票过程也是按权益加权的,但由于认可投票制的性质,仅仅拥有大量权益并不足以保证你拥有发射器的控制权。你必须获得大多数权益的批准才能操控发射器,这就使批准的门槛要比纯粹的权益证明高得多。委托权益证明与纯粹的权益证明不同的是,选民有可能建立一个无法购买广播时间的系统,但是该系统会根据其持有的权益给予获选的代理人合理的广播时间。

把发射器的操控者与权益持有者这两者明确独立开,就没有人能够获得发射器的垄断权来收受贿赂。试图收受贿赂(交易费)的人将失去社区的支持并被社区移除。协助利用发射器收受贿赂的相关权益者也会被社区移除。

加密经济治理的局限性

密码学只能用于证明逻辑的一致性。它不能用于做出主观判断,确定对错,甚至不能识别真假(因为这些都不在一致性的范畴)。

所有共识算法的目标是确定事件的顺序。由于光速和时空的限制,每个人都会以不同的顺序观察到事件。在相同的绝对时间产生的两个事件,由于发生的地点不同,因此被察觉的时间就会不同。这意味着所有共识都取决于选择哪些人来证实事件的顺序。这些人可以是拥有最大发射器的人,拥有最多权益的人,拥有最多权益加权选票的人,或者是拥有最民主选票的人。他们可以是一个仁慈的公证人,一个委员会,或任何其他公认的团体。

密码学永远无法证明的一件事是审查制度。你无法客观地证明某人收到了你的消息,除非这个人能够相应地生成一份加密证据。因此,你无法因为区块没有包含你的交易信息而用客观的加密证据去惩罚接收消息的人。

这对依赖于提交“欺诈证明”的加密“质疑期”的以太坊扩展解决方案设计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欺诈证明必须首先得到无线电发射器的认可,否则将无法被纳入共识。如果发射器的代理人受贿了,他们只需忽略掉加密证据。因此,如果有人试图从子链窃取所有资金,只需要拿出 50% 的收益来贿赂代理人并让他们审查提出质疑的欺诈证明。因为无法客观评判审查过程,也就无法在系统内使用加密经济手段来惩罚这些受贿的人。

依赖强大的人工智能

如果你不愿意相信任何群体对主观问题做出的判断,那就得依赖人工智能。而这种智能需要预先编入某种“正确”和“错误”的定义,同时这个定义必须要有衡量标准。 除非人工智能系统是无所不知的,否则就得从潜在的拜占庭节点的主观输入中得出结论。

不存在封闭的经济体系

加密经济的核心功能是根据加密证据对个人施加经济收益或亏损。要让加密经济系统工作,它必须具有能够证明个人在系统内部和外部情况的加密证据,但这是不可能的。例如,在债券加权投票机制中我们假设的是一个人会因为害怕失去债券而保持诚实。但现实情况是,“证明”个人的经济风险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在系统外部获得或失去的可能比在内部更多。

结论

Vitalik 和我都在试图解决人类治理中遇到的一些非常有挑战的问题。我选择承认并接受客观证据的确存在局限性这一事实,不同社区可能有自己的”是非”定义,这定义也只能通过社区成员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进行投票来衡量。所以我真正的目标是降低创建新社区的准入门槛,允许通过自由市场竞争来奖励优异的社区,同时惩罚腐败的社区。

维护社区完整性的唯一方法是让社区自己控制成员架构。这意味着允许匿名加入的开放式系统则无法驱逐不良行为者,最终会在利益驱使下走向腐败。因此,无论权益是以债券还是权益者投票的方式持有的,你都不能将权益作为善的代理。善是主观的,只能让每个社区自己决定哪些是好人,并极力驱逐他们认为的坏人。

我理想的社区,能驱逐寻租的贿选者,奖励那些会用获选的广播控制权造福全社区成员,而不是服务于特殊利益集团(如贿选者)的人。我相信,在市场份额的角逐中,这样一个社区将比贿选者当选的社区更具竞争力。

Vitalik 评:

感谢你的回复以及对我帖子的关注!

而我是从另一方面着手,那就是创造供竞争团体使用的工具,这些团体中至少有 2/3 的成员是诚实可信的。

嗯,我同意 2/3 的人是诚实可信的,但要提醒几点:

“2/3 的人是诚实的”不等于说 “2/3 的资本是诚实的”。尤其在 2008 年后,我认为相信后者的人比相信前者的人痛苦得多。

我跟许多人聊过,他们实际上并不明白为什么贿选是不对的;为什么贿选可能会违背 DPOS 的核心原则,而不是像为提供高报酬的雇主工作那样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效率,这真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论点。

如果有些人弄虚作假,又不会因此受罚,那么其他人也很难继续保持诚实。加密社区是匿名的在线社区,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加入,在匿名的庇护下人很容易丢失了责任感,因此这种环境下更容易滋长恶意行为。我们自己在加密社区也有过亲身经历(例如:黑客、盗窃、ICO 骗局、私下贿赂在各种社交媒体有影响力的人),IMO 也证实了这一点。

我相信,在市场份额的角逐中,这样一个(品行端正的)社区将比贿选者当选的社区更具竞争力。

我想这就是我们的分歧之一。我相信,一旦加密平台成为真正的主流,那么当选者的价值观和信念与普通民众相比不会有太大的不同。如果具备品行端正的社区的加密平台会更有利于投资者的话,那么为了利益,缺乏道德的投资者就会加入到品行端正的社区去学习别人的高尚品德,然后他们的道德水平很快就会达到一定的水准。

现实情况是,“证明”个人的经济风险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在这个系统外部获得的收益或亏损可能比在内部更多。

这是对的,但只是一种转移注意力的说法。 不管协议内的激励措施多么反对有害行为 X 的发生,总会有更强大的额外协议的激励措施促使 X 发生。因此,为什么要拥有强大的协议内激励措施呢?原因有两个:

1、协议内的激励措施反对 X 发生的程度越高,那么支持 X 发生所需的额外协议激励措施的要求也就越高,如此一来,满足触发 X 条件的人就越少,X 发生的概率就越低。

2、如果在协议内设立一个 P 美元的罚金制度,那么如果参与者持有的资金不超过 P 美元,不管他们有多疯狂,都无法对系统造成破坏,如果参与者持有 k * P 美元的资金,最多也只能破坏系统 k 次。

密码学永远无法证明的一件事是审查制度。你无法客观地证明某人收到了你的消息,除非这个人能够相应地生成一份加密证据。因此,使用客观的密码学验证时,你不能因为没有包含你的交易信息而去惩罚接收消息的人。

你说的没错,但要再次提醒。 一般来说,如果你添加了网络同步假设,就绝对可以检测到严重违反审查制度的行为。详情参见:https://ethresear.ch/t/censorship-rejection-through-suspicion-scores/305

在 Casper FFG 中,主导权最终还是在用户手上。Casper FFG 被设计成当发生与非唯一原因导致的错误(包括审查)相关联的分叉时,少数参与者也可以产生少数的分叉,然后由市场决定哪一条分叉链应该成为主链。无论采用哪一条链作为主链,另一条链的验证者都会失去他大部分的保证金(根据惩罚条件,你不能做“无利害关系”的事)。

这就限制了你只能在 Casper 违规惩罚机制与 Plasma 防欺诈机制等等所要求的时间窗口范围内做事情。

如果你的应用程序确实需要十分快速并且可靠的交易确认,那么 IMO 构建此类系统的正确域是在安全基础层平台之上的二级平台(例如以太坊)。二级平台可以依赖于第二级的可靠性而非安全性来构建(例如:状态通道枢纽,Plasma 运营者)。这样,他们就可以获得名誉和预期的未来收入作为当前他们表现优异的奖励,还减轻了他们因为失败而付出的成本。我真的认为使用 DPOS 作为 Plasma 链和状态通道枢纽(以及像 Loom 这样的系统)的共识算法是明智的;是否具有令用户轻松退回到根链并切换成另一条链的供应者的能力是一个重要的检测,因为这种能力可以限制任何恶意的二级链操作者或垄断联盟试图造成伤害的潜在可能。

Elisa 跟贴:如同所有其他学科,加密经济学当然不是无所不能的。如 BM 所说,这是一门基于逻辑学的学科,其主要支柱之一的密码学,主要是指用密码学算法(哈希算法、挖矿算法等)来达到数据的不可篡改;支柱之二的经济学,是假设用户为理性人的前提下,利用经济激励来引导用户行为。的确,加密经济学本身无法对是非好恶做出判断,这是因为学科本身是中立的,但设计者完全可以把我自己的是非好恶选择,运用加密经济学来促进其认为的“善举”,抑制“恶举”。私以为,BM 所谓的局限性,更多的是工程学问题而已。

阿剑跟贴:个人认为 BM 也只是说一半不说另一半而已。委托权益证明中出块必须获得哪怕是 2/3 的 delegate 投票,那简单了,拥有 51% 权益者可以在每次要发射自己不喜欢的内容时否决(就不讨论它可以拥有几个超级节点了)。这种讨论方法的有效性不论,按照 BM 的逻辑,这怎么就不能被称为财阀统治了?

加密 社区 系统 权益 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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