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重复申报研发费扣除342万 被财政部点名互联网+
互联网那些事
2018-10-30 10:39
导读
苏宁易购存在资产转让未同时结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未充分完整披露售后回租事项所形成的收入对当年利润的影响程度、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等问题。
财政部日前发布的《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显示,在2017年度会计执法检查中发现,互联网行业呈现轻资产运营、股权与债权投资相互交织、管理架构与法人实体分离、业务运营无疆域限制等突出特点。部分企业跨境转移利润、逃避缴纳税收等问题比较突出。据悉,被点名的互联网企业中,包括了部分上市公司,苏宁易购存在资产转让未同时结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未充分完整披露售后回租事项所形成的收入对当年利润的影响程度、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等问题。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律的规定,研发费用原来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今年,为了促进科技研发,该项政策调整为按实际发生额的75%加计扣除,同时还允许境外研发实际发生额的80%在境内研发三分之二以内加计扣除。
这本是一项有利于研发的税收激励政策,但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就会增加扣除,减少纳税,涉嫌违法。
近年来,互联网行业发展迅猛。工信部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业务收入5955亿元,同比增长20.7%。但是,我国对互联网企业的税收征管存在不同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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