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的6大要点解析区块链
在当前金融强监管的大背景下,区块链项目融资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大。政府很有可能会吸取P2P的教训,对以“区块链”“虚拟货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可能会打早、打小。
8月24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该《提示》引起了“币圈”和“链圈”的广泛关注。这是继去年央行等七部委2017年9月4日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9.4公告)后,再次对以虚拟币、区块链名义的非法集资活动进行风险警示。在此,笔者从法律的角度对《提示》进行解读。
1、整体上区块链项目融资刑事风险加大。不同于去年9月4日文,这次发布主体多了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少了证监会、保监会和工信部。这说明,随着“区块链”项目暴雷、项目负责人跑路、投资者维权的事情越来越多,仅是行政部门的监管已无法有效遏制,必须要公安部门的介入和调查,所以不排除下一步开展专项整治或打击行动。
2、光炒作概念没有应用场景风险大。一些非法分子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实际上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据媒体不完全统计报道,目前市场上90%的“区块链”项目纯粹炒作概念。所以,区块链项目融资安全的基础是一定要有应用场景。当然,如果项目开发失败,导致大量投资人损失,项目方也可能会以集资诈骗追究刑事责任。
3、在境外向中国人发币有风险。自9.4公告后,区块链项目都迁移海外,很多“区块链”项目方认为,只要把服务器搭建国外,再弄个外国国籍就安全了。这只是盲目的自信,只要项目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就要受到我国刑法的管辖。
4、代投可能涉嫌诈骗犯罪。目前社会上一些人通过各种方式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从而骗取对方的虚拟货币。如果境外区块链项目是虚假的,或者虽然项目真实,但是代投人并没有获得投资额度,那就是很典型的诈骗。
5、站台大V的风险。《提示》指出,某些项目方为扩大项目知名度,请所谓的“币圈名人”站台,而实际上两者并没有任何关系。那么,一旦事发,站台大V有没有风险?如果站台大V完全是不知情的,那没有问题。但是如果站台大V明知项目是虚假的,仍然为其站台,那就很有可能构成共犯,是项目方的帮助犯。
6、变相发行依旧有风险。在ICO被禁止后,很多区块链项目方又以IFO、IEO、IMO的方式发行代币,想以此来规避风险。但司法机关在对犯罪行为进行认定时,一般是看行为的实质,如果实质上仍是向不特定的群体吸收资金,仍然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在当前金融强监管的大背景下,区块链项目融资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大。政府很有可能会吸取P2P的教训,对以“区块链”“虚拟货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可能会打早、打小。区块链项目方一定不能尽想着一夜暴富,而触犯刑法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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