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诗诗维权案件胜诉 侵权刘诗诗公司被判赔10万观点

观察君 2025-03-31 21:22
分享到:
导读

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向北京比鲁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涉及原告刘诗施(刘诗诗)与丝宝卡乐(东莞)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卓比美业(东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比鲁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案件。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向北京比鲁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涉及原告刘诗施(刘诗诗)与丝宝卡乐(东莞)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卓比美业(东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比鲁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案件。公告显示,丝宝卡乐(东莞)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卓比美业(东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判向刘诗施书面道歉,并赔偿刘诗施10万元。


刘诗诗
分享到:

1.TMT观察网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TMT观察网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TMT观察网",不尊重原创的行为TMT观察网或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TMT观察网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