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改革全年减税4000亿 将向先进制造业倾斜智能

华夏时报 2018-04-18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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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实施的增值税税率下调等改革措施,增值税的改革措施,这一阶段的税收改革。

增值税改革全年减税4000亿  将向先进制造业倾斜

本报记者 张智 北京报道

增值税减税步伐再次扩大。

2018年4月17日,中国税务学会召开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回顾与展望”专题座谈会。会上,中国税务学会第一副会长丘小雄表示,今年5月1日起,我国实施的增值税税率下调等改革措施,为实体经济普遍减税,并向先进制造业、研发服务业倾斜,预计全年减税将超过4000亿元。

“党的十九大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部署,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今年5月1日起,我国又将在增值税税率17%、11%、6%三档基础上,将税率下调到16%、10%、6%,同时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丘小雄说。

同时,他表示,增值税改革的一个重点是,将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适当倾斜,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这些减税政策表明,国家以税收的下降换取了企业的发展,是一步促进经济增长的先手棋,长远看来,必定能够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阿里巴巴集团税务部总监李鹏在会上表示。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增值税第一次调整。

丘小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改革不断深化。以增值税为例,先后实施了七大步改革措施:第一步,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市针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了营改增试点;第二步,将上海改革试点分批扩大至北京等11个省市;第三步,2013年8月1日,将上述试点在全国推开;第四步,2014年1月1日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第五步,2014年6月1日将电信业纳入试点;第六步,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第七步,2017年7月1日,将17%、13%、11%、6%四档税率简并至17%、11%、6%三档。

“增值税的改革措施,为实体经济普遍减税,并向先进制造业、研发服务业倾斜,是党中央、国务院综合把握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着眼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的重要举措。不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不论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均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平等享受改革红利,进一步创造更加优化、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丘小雄说。

会议上,与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企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税务机关等各界代表回顾了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税收改革与发展的成绩和经验。

丘小雄在座谈会上指出,以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进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税收工作同其他各项工作一样,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而不断前行。

1979年到1981年,为配合国家的对外开放,颁布实施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基本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并实行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1983年起,从中国国情出发,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1984年10月,全面实施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从而实现了以税收为标志的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这一阶段的税收改革,逐步扩大了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注意发挥了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了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发表后,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战略目标和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税制改革,确定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的货物和劳务税制,改革了所得税制,调整了其他税收,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税制。同时,还进一步推进了税收征收管理改革和税务机构改革。这些改革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加强宏观调控,调动“两个积极性”,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与会代表认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举措;改革开放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我们要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继续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前进。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

改革 税收 经济 企业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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