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无证上岗拟纳入失信黑名单通信

北京商报 2018-05-1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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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部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交通部近日就《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交通部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交通部近日就《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存在无证上岗、线下车辆与线上登记车辆不符、故意泄露乘客个人信息等6种违规情况的网约车企业、司机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直接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

具体来看,交通部等七部委为规范网约车的经营服务行为,曾于2016年联合制定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规定,网约车司机应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以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中,网约车司机应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等。值得一提的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由网约车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网约车司机需要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后才能获取。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网约车企业、司机在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前,认定部门应通过约谈、提醒、下达整改函等方式进行告知。当“黑名单”中的失信主体两年未再发生严重失信行为、重点关注名单中的失信主体6个月未再发生严重失信行为,将由原认定部门移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相关失信记录移入失信主体管理数据库。

相比传统出租车,网约车通过网络平台将出租车服务从路边扬招改为网络派单,使用户约车更具便利性和时效性。但因网约车企业对司机管理不规范,驾驶员与乘客之间常有纠纷发生。近日,关于网约车规范运营,尤其是平台对司机执业资格监管的话题再度成为社会热点。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运输研究中心主任程世东分析,我国对网约车司机的政策法规已相对完善,但对网约车企业的约束力度还不够,网约车企业疏于监管,导致了不合规网约车的存在。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未来的网约车监管应遵循“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监管车辆”的原则,即由运营方在派单环节就予以筛选,过滤掉不合规的司机和车辆。

司机 企业 管理 网络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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